2018-04-07 18:48
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賴姓男子走私海洛因被判刑15年,2016年獲准假釋,未料假釋期間又酒駕,被士林地院依簡易判決處刑2月,原得回籠服完4年多殘刑,案經上訴大逆轉,合議庭認為,賴男出獄後於社福團體服務,當天是為了讓老母安心,才冒風險酒駕返家,酒測值0.27也非高,特例判免刑。

賴男2006年受人委託,把4顆裝滿110公克的海洛因保險套球,塞入肛門走私回台,經過海關時被查獲,一審判他無期徒博客來網路書店刑,二審則改判15年,賴男未上訴,入監服刑,原訂2021年刑滿出獄。

賴男獄中表現良好,2016年提報假釋獲准,出獄後到一間社福機構服務,訓練弱勢族群如何打掃清潔,並努力孝順父母,彌補坐牢多年來的空缺。

2017年10月間,賴男在台北市長安東路吃快炒喝酒,凌晨騎車回家時被警察攔檢,酒測值0.27超標,罪證確鑿,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,法官判他2月徒刑,併科1萬元罰金。

不過,假釋期間若再犯罪,就得回籠服完殘刑4年9月6日,已經50歲的賴男不想再被關,決定上訴求翻盤,主張博客來酒測值0.27僅多出法定標準0.02,酒測器應有誤差,扣除誤差值後就不會違反公共危險罪。

合議庭審理後未並採納賴男的主張,但指出,他喝完酒後原本想要搭火車回家,但因時間太晚,錯失末班車,又不想要住在外面讓老母擔心,才選擇酒後騎車,情形與酗酒強行上路者的僥倖心態不同。

合議庭表示,賴男在假釋期間教導弱勢族群打掃,工作認真,照顧年邁父母,可見潔身自愛,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力。

合議庭認為,賴男酒駕情節輕微,若撤銷假釋,得入獄服完殘刑,不如讓他在監外協助弱勢,更能創造社會福祉,決定改判免刑,不用再回苦牢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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